上星期才在youtube live看了《Lady Gaga at Coachella》演唱會,無話可說。
你會讚嘆、你必須臣服,這就是「頂流」級的表演,這種高度、這種能量、如此製作、如此視聽,目不暇給和無出其右從未如此歌德式。
美學、舞台、燈光、服裝、鏡頭、舞蹈、跳唱,無一不是卓絕超然。聖經意味、歌德況味、神話玩味,她,仿似一進場就要獵殺,眼神鋒利如刀,饑餓張牙舞爪,殲滅性見血封喉,成魔成聖。捕食、也捨身,有文學有魔法,是女王是女巫。兩個半小時,統治著舞台上每一吋,下人形象棋,與骷髏共舞,把流行音樂變成她的宗教,用殉道的極致把自己化成圖騰。
麥當娜之後,唯有Lady Gaga。
然後碰巧在網路上,看到1991年梅艷芳在她的演唱會,唱了林子祥的《這一個夜》,是我從沒看過的表演。服了,是絕代芳華沒錯。藍調,入骨,一個人,頭戴金色夢露假髮,歌劇式舞台化表演,節奏、步調、眼神,吹灰不費,收你做她的迷。又是能量和元神合一之境,自唱寂寥,嘴角微挑,嘲弄命運,或被å它嘲弄,近乎有黑人的蒼勁,又不失瀟灑。
舞台上的梅艷芳,香港頂流,無容置疑。沒有像Lady Gaga史詩式製作,她就有本事,單人匹馬,空手入白刃,收放自如,如取如攜,所向披靡。時年27歲,輕易的軀體盛載著老靈魂,狀態勇悍巔峰。
如果夠細心,會發現表演途中,發生了一個相信大部分人看不見的小意外,她右邊肩膀上的bra帶掉了下來,她發覺了,觀眾都不會知道,流暢自如右手往胸脯一摸、一托,檢驗清楚穩妥,繼續揮灑自如,不著痕跡完美完成。燈光一收,藍調裊裊。
近日,洗版就是謝霆鋒啟德演唱會。別誤會,我不是玩嘢,如實是我生命軌跡的路線圖。
不要說有比較就有傷害,那麼現成,太過百搭,很多時言不及義。試著說有比較就有進步,有觀摩,有學習,有目標,所有比賽都是比較,奧運就是比較,世界盃、溫布頓、NBA都是比較,有比較,就有成長,分別在心態和能力。
從來相信,多看、多學、多研究,多比較,就領會到高低,見過山見過天,才有眼界、才知境界,否則視野之遠就一井之寬那麼近。演唱會、任何表演,也一樣,最好,當然是親身現場感受。
回說霆鋒,96年16歲出道,80後明明小我一截,但我們差不多時間出道,是同期了(笑)。大家都是處女座,事業周期有相同的時代維度和文化景觀,背景和圈子截然不同。他好像永遠有七宗原罪。
他的演唱會呢,事關音樂,也無關音樂,事關表演,亦無關表演。
怎麼說?你看全場40,000觀眾,人人high爆,首首識唱,個個投入。他的歌,流行、入屋、耳熟能詳,是大家的青春,是香港的一部分,就像他的人生,從出生一刻就成為了一次無法避免、沒有自主的表演。然後童年被迫每年拍合家歡賣笑拜年照,16歲父債子還要入娛樂圈,養家,換了是我都禁不住體內有一團喊不出、打不著的反叛和憤怒,太合理。但他默默摃住了,化成chok,why not?
債相信未還完,人生還有極大段,錯認打企定;繼續摃,繼續chok。Chok,未嘗不是某種防衛,冷對千萬人,武裝一份刀槍不入,畢竟娛樂記者和群眾,有是嗜血的。你會明白她需要一個成熟不失摯真的伴侶。
他的人生有不少部分,被迫成了表演,於是他的存在,已是戲劇。演唱會,就需要戲劇。觀眾未起歌,先興奮,況且真的久別了。
友人N這樣寫:「謝霆鋒唱歌好聽?彈結他好好睇?演技好好?煮嘢食好好味?做生意好叻?溝女好勁?人人答案不同,最大公因數是,跳舞直頭唔掂,但做乜都好搏命,同埋依然好靚仔。
有型呢?謝霆鋒有能力令人質疑及思考,到底他真的很有型,還是有型得滯太過火,抑或做到盡頭便是型?」
Showmanship不一定要音準,唱功好,否則李克勤贏。Showmanship要entertaining,要感染力,唱、造、演、跳的高峰是Lady Gaga、是梅艷芳,霆鋒的娛樂性和感染力來自他台下多於台上。可能是意外、天意使然。他chok嗎?有些可能只是長不大死𡃁仔的玩意,如用熨斗燙頭髮,單手甩蕉皮,但出道早都有保留做個死𡃁仔的權利,是他人生本就成了真人show,而小見多怪的香港人喜歡驚呼亂叫。有時是鏡頭下武裝慣了,人生路沒有比別人平坦,又霆又鋒名字都不留餘地,血液default是狠心死過的強悍,才會用拆核彈的凝煉9煮一條菜。
他已是天然chok,與王菲的天然呆,天造地設。
快30年過去,香港人與他,根本「非什麼大仇」,這個少年有一個很大的成就,他早不是XX個仔,是謝霆鋒,太多星二代都做不到。他的優勢,不止是靚仔,和24小時用力過度,是從不嬉場。沒有人能否定他的搏命,尤其演戲的亡命。他拚搏如上一代的藝人,與下一代有鏡安法護體的不同,由外型、台型到壓力,他有管理好保持專業。
有前輩說過,曾希望有天看梅艷芳卸下華麗色彩,披一身簡約黑色,表演一場“to all the boys I’ve loved before”的輕丹已過。霆鋒呢,多少年後,如果這個悲劇英雄可以輕身悠然演出,超越眉宇間的崎嶇千山風雲,就是圓滿。